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 共 北 京 市 委 宣 传 部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北 京 市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北 京 市 广 播 电 视 局
北京卫戍区政治工作部 共 青 团
北 京 市 委
京教语〔2023〕9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委、语委、区委宣传部、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广电中心)、驻军部队各大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3〕1号,见附件)精神,今年9月11日至17日为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 称“推普周”)。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的宣传主题,落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知识为主要内容,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推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新发展新成绩。
二、 创新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对口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支援、语言文字干部能力培训、中小学生语言能力提升、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等工作,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特别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完善推普长效机制,促进推普工作的广泛性、持续性、实效性。同时要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领域、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点面结合、持续宣传,讲好新时代推普故事。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开辟推普新领域新赛道,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展示力度,要聚焦数字赋能,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凝聚起社会广泛共识和力量。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打造全面、全域、全媒体的宣传矩阵,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普工作,提升宣传集聚效应,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市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树立良好首都形象。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一届以简约、精彩、创新为特色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三、 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使广大群众通过活动增强依法规范使用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 员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各高 校推普周活动由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各高校推普周活动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市语委决定9月17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日。请各区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校结合本区、本单位的情况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行设计制作宣传品。市语委将制 作本届推普周主题宣传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手册及常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读本,送达时间另行通知。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总结并于9月25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
联系人:杜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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